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 传递了怎样的信号?
2025-05-01 06:32 央视新闻客户端
柴璐:资金一直都是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一个生产要素,而融资难也一直都是民营企业家们呼吁了很多年要解决的问题了,这次在民营促进法当中有一个从零到一的突破,那就是在第二十条的内容当中提到了,专门对于银行和金融机构,还有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您怎么来看待这条内容它的思路和作用会是什么?
李曙光:民营经济组织,特别是民营企业,它在投资融资过程当中,融资难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这一次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针对这个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两个条文,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实际上这两条一个就是说金融监管部门对于中小微,特别是小微企业,它的融资要做一个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就是国有的民营的,要做一个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比如说法律条文规定,原来企业的贷款必须要有抵押物,必须要有土地的或者房产的实物的抵押。这一次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小微的企业可以用仓单、应收款、知识产权、股权来做权利质押,实际上把担保的方式和担保的形式都做了比较大的变化,这是一个很具体的规定,在其他法律是没有的,针对融资难做了一个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条文,这是对中小微企业未来在解决融资难问题上一个非常好的法律条文,一个保护的条款。
柴璐:未来如果给民营企业更多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去参与到国家未来大的经济发展当中的话,怎么样让企业在创新当中去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具体到这部法律相比以往,它给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