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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25-05-05 13:33   临沂司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符合条件的公民和被推荐人登录网址:https://12348.shandong.gov.cn/rmjdy/index.html#/,点击“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用手机微信扫描人民监督员报名二维码(附后),用手机进行网上报名;如不方便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以到常住地行政区域内司法局,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实施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提示,如实、详细填写每一项内容。

  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可以选择网上提交材料或者现场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材料人员点击下载《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审核表》(请到临沂市司法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将审核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文件压缩包(文件名:姓名+报名资料)形式发送至常住地行政区域司法局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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