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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条”来了!潍坊出台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措施

2025-05-08 09:02   新派客户端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提高企业发展容错空间。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检查,要用好责令改正手段,明确告知改正内容、期限、不改正的后果及救济途径,能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限期改正,把企业违法风险和危害降到最低;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更新不罚轻罚清单,主动告知企业不罚轻罚事项及适用规则,并健全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充分保障企业享受不罚轻罚的权益;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检查不得乱用行政强制措施。

  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和联合监督。牵头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监督;健全完善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作机制,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倒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检查;建立健全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政府督查、审判监督、法律监督、法治督查、复议监督等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对涉企执法检查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新派融媒体记者:王晓萌/文

  通讯员:王恺

  

责编:焦雪
审签: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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