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期刊,高校学者偷贩涉密敏感数据!国安部披露间谍案细节
2025-05-11 08:37 安平/“国家安全部”微信公号
李某在搜集数据时发现,K某所需数据属于涉密敏感数据,涉及我国某重要领域情况,且该公司数据管理严格,有明文规定禁止此类数据外流。李某将相关情况告诉了K某,但K某依旧坚持索要上述数据。为了自己所谓的学术成果,李某托关系将其学生张某派遣到该公司实习,并私下要求张某按照K某要求,违规搜集、分析该公司所掌握的敏感数据。国家安全机关掌握相关证据后,第一时间会同高校、企业阻止了李某、张某企图向境外传输涉密数据的行为,及时消除了泄密风险隐患。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规定,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维护数据安全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境外机构或个人窃取涉密敏感数据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安平/“国家安全部”微信公号)
责编:巩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