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实施“八大行动”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2025-05-15 11:57 海报新闻
实施新型储能提振行动。积极发展压缩空气储能,年内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科学布局电化学储能,年内新增规模200万千瓦以上;积极支持独立储能发展,鼓励钠离子电池、飞轮储能等新技术应用,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持续增强灵活调节能力。
实施电网支撑强化行动。夯实省域主网架,加快弥河新建、海口扩建工程建设;加强市域主网架,尽早投产东营富国至裕民线路等工程;持续完善智慧化调度系统,超前组织并网验收等工作,保障煤电、储能等调节资源建成即并网。
实施绿电消费促进行动。支持电力用户在新能源大发时段加大购电力度,提升绿电消费水平;印发实施绿电产业园建设方案,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园区;推动算力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协同布局,打造新质生产力增量负荷。
实施消纳模式创新行动。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等4类模式建设3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成30家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小而散”资源,实现灵活的削峰填谷,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建成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积极拓展省外消纳空间,实现富余新能源省间常态化交易,年内力争卖出5亿千瓦时以上。
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行动。加快制定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稳妥组织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