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座四合院、七栋别墅,谁建了潮汕天价违建?
2025-05-17 21:31 中国新闻周刊
陈英彪逾期未拆除,汕头市人民政府由此做出这次强制拆除决定。
2024年12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曾联合发布《汕头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将违法建设分为三类:一般违法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类违法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类违法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影响的轻重,提出拆除、没收、纳入监管三种处置方式,以拆除为主,没收、纳入监管为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霞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没收是剥夺违法者对建筑物的所有权,建筑物本身仍然存在。拆除则是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筑,使其失去所有价值。
不过,一些村民对“英之园”将被拆除表示惋惜。有人认为,拆除如此庞大的具有潮汕特色的建筑群是一种资源浪费,可以收归集体所有,或者改造为公共设施。
李鹏霞则认为,当地政府决定拆除“英之园”,可能是想对土地重新开发利用,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记者在西二社区走访期间,多位村民提及,“英之园”土地违法使用问题与西二社区居委会之间存在关联,西二社区多名村干部因此被查。
《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多份民事裁定书发现,西二社区居委会和陈英彪在2009年曾签订一份协议书,以164万元的价格转让居委会名下位于鲤鱼沟洋坊(“英之园”所在地)的20.5亩集体工业用地使用权。广东高院认为,这涉及行政违法,并可能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
民事裁定书记载,2024年4月,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西二社区居委会村主任陈某林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