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毕业生档案!德州发布最新公告
2025-05-18 06:57 德州发布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
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
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注意啦
毕业生的档案
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
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
所以
大家千万不要
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
不然档案可能会
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