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2025-05-20 08:5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指标生分配政策。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低于50分取消计划。指标生录取时,去掉学校自主招生或特长生加分。今年,聊城一中、聊城三中、水城中学、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聊城二中、聊城四中均分配指标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情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根据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聊教体字〔2022〕28号)要求,自2022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具有所在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指标生政策。
◆自主招生、特长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采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等多种录取办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持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实施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录取的学校,要科学制定招生办法和考试流程,中考报名前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分值50分以内;特长生招生加分人数控制在特长生计划的2倍以内,加分分值100分以内,特长生单独编班。考生测试由招生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办法和程序开展测试工作,并及时公布加分结果,考试过程性材料由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