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
2025-06-20 14:58 经济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
数据跨境流动对各国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乃至经济科技文化等诸多方面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还有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弥合数字鸿沟,助力以数据流动为牵引的新型全球化。
数据跨境日益普遍,一笔跨境电商支付的订单、国际旅行机票酒店的预订、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合作等,都涉及数据跨境流动。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2.13万亿元,同比增长5.3%;跨境电商进出口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均创历史新高。
数据跨境流动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但也带来新的风险挑战。数据跨境流动事关贸易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对顶层设计、监管模式和创新应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需进一步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全链条管理体系。要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我国已初步形成符合国情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体系,但数据分级分类标准、重要数据目录、负面清单管理等方面还需细化。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细化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为数据的供给、流通、使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