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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被网暴致死案存在三大争议焦点 判决书作出解读

2025-06-24 20:02   大皖新闻客户端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被告实名认证的涉案账号在互联网上对尚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刘学州发布具有针对性的负面言论,被告具有主观过错,客观上造成了刘学州名誉受损的后果,原告作为在刘学州生前与其共同生活、对其长期抚养的家庭成员,受到巨大伤害,需要慰藉,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根据刘学州在微博上发布的遗言,其选择自杀的主要原因系经历网络暴力心理难以承受,该后果由众多不当言论集聚而导致,并非涉案一段视频引发,但涉案视频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和转发量较高,影响极为严重,法院根据上述因素对被告的具体赔偿数额予以酌定。

  关于维权成本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原告提交了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服务费发票,且律师费金额未超过合理限度,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表示,“寻亲少年刘学州事件”曾在互联网引发广泛热议,大众在对刘学州经历表示同情的同时,由于广大用户个体认知能力、社会阅历的多元性,难以避免地存在质疑和批评的声音。网络用户发表评论需注意言论自由的合理边界,文明健康使用网络,遵守法律法规,发布的内容应当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时,要恪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在保持客观、理性的同时,秉持避免伤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基本底线,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律师解读:本案存在三大困难,也有三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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