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挣到还背一身债?未成年人跑外卖被诱导分期租车
2025-06-26 16:07 央广网客户端
徐小奔解释:“民法典规定,18岁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什么?指的就是像签合同,劳务用工这种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够自己去缔结相应的法律关系。他们提到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来生活的’,这个规定有个非常明确的限制,就是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的生活收入来源,一个未成年人为了体验社会去打暑期临时工,这种一般的兼职活动,我们都不能认为适用这个例外的条款。这个例外的条款有非常明确的指向,除非这个孩子确实是走入社会了,以这个为职业,而且作为自己主要的劳动收入。”
徐小奔告诉记者,这种先借钱再还钱的模式,已经超越了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涉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徐小奔说:“让一个未成年人先去借钱,等于说我先欠你一笔钱,然后来做,我认为超越了未成年人的认知,它属于可以经监护人申请撤销,或者说属于效力待定,那就是当父母的可以否认这个合同的效力。其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倾向,就是要以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解释这个行为,特别是雇主跟未成年人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发生法律模糊时,必须要以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法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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