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时评丨广告创意应与公共权益更好地适配
2025-06-27 17:21 海报新闻
广告需要创意,但不能随意,特别是投放在城市公共空间的广告,更应当做好与城市公共权益、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适配。不可否认,作为一种新的广告语言范式,3D广告与传统的平面广告相比,突破了二维空间的表达限制,不管是在视觉叙事的张力上,还是在交互体验的深度上,亦或在城市空间的激活上都具有诸多优势。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由3D广告引发的争议与质疑屡屡不断。前段时间,成都一购物中心户外大屏上播放的巨型3D蓝色仿生蛇广告,就因其逼真的视觉效果引发了很多人的不适,遭到众多网友的排斥与指责;更早之前,一些城市商业街推出的裸眼3D效果的汽车广告,也因过度吸引来往行人的注意力,干扰了交通秩序,加大了事故风险,同样受到广泛质疑。
越是新的技术、新的形式、新的创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更要以守护城市的公共权益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为城市发展与治理注入更多活力,也让城市更具魅力。回到此次引发争议的脉动3D立体实物广告上,目前来看,面对公众吐槽,各相关方都在积极跟进处理,有的广告站台对候车坐椅进行了挪移调整、对空间进行了重新规划,也有的站台将凸出的瓶身改成可感应收缩的柔性结构等。但对更多的城市来讲,比化解广告创意带来的争议更重要的,是如何让3D广告乃至3D技术更好地适配到城市发展和城市治理中,以及如何构建起商业创意与公共利益相平衡的长效治理机制。这应当是更加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需要更深层次探索与实践的课题。
责编:张静宁
审签:单蕴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