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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好苗子”破土计划!山东千万奖补资金助力文艺精品创作孵化

2025-07-04 17:38   大众新闻

  一是对列入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和国家规划重大工程,或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主题指定创作生产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每部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扶持。

  二是每年统筹1000万元资金,支持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孵化,对好题材、好故事、好剧本等“好苗子”创作项目,按照规模大小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孵化扶持。

  三是对荣获“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作品给予最高5倍奖金奖励,其中独立申报的按所获奖金1:5奖励,两家、三家、四家联合申报的分别按所获奖金1:4、1:3、1:2奖励;荣获其他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的优秀作品,按所获奖金1:2奖励。

  四是对在山东立项(或合同约定可享受该项政策)的电影,票房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票房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0万元;票房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院线发行的网络电影奖励标准参照执行。

  五是对在山东立项出品(或合同约定可享受该项政策)的电视剧等,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纪录片、专题片每集奖励30万元,短剧每集奖励5万元。对在央视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剧每集奖励10万元,短剧每集奖励3万元。对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首播的电视动画片每集奖励3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奖励标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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