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消防: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2025-07-11 16:42 滨州消防
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管小兵:
我支队受理的杜文会申请的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杜文会厂房“1.17”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已作出复核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我支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滨消火复字〔2025〕第0003号),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7月11日

责编:张 佳
审签:纪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