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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消防: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2025-07-11 16:42   滨州消防

  关于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管小兵:

  我支队受理的杜文会申请的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杜文会厂房“1.17”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已作出复核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我支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决定书》(滨消火复字〔2025〕第0003号),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7月11日

  

责编:张 佳
审签:纪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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