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规则
(1)学校在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考生档案。
(2)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学校同意并执行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考生被录取后,录取结果通过以下渠道公布: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官方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责编:魏振彬
审签:邓梦娇
4.录取规则
(1)学校在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考生档案。
(2)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学校同意并执行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考生被录取后,录取结果通过以下渠道公布: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官方网站、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