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南航、国航、海航、春秋等10家航司被约谈
2025-11-27 06:23 每日经济新闻
三是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侵犯知情权。部分航司选座页面标识模糊,购票时未显著告知锁座规则与收费标准;客服回应则多显牵强,常以“保障安全”“系统默认”等为由,与“高比例锁座、付费即解”的实际相悖,无法提供合法合理依据。
四是协议文本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权利义务设置不对等。未以显著方式详细告知锁座规则等关键信息;模糊化表述为单方锁座提供便利规避责任;按会员等级、付费能力划分座位,对座位资源进行歧视性分配;赋予航司“单方调整座位”的绝对权利,未设置异议渠道及补偿机制。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航空运输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消费者购买机票后,即与航空公司建立了航空运输合同关系,依法享有包括选择合适座位在内的基本服务权利。当前部分航空公司将本属常规服务范围的座位通过锁定方式进行收费的做法,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
企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第一责任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必须建立在守法诚信与公平交易的基础之上。各航空公司应当切实承担起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优化服务规则,积极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航空公司在服务中必须恪守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确保信息透明,清晰、完整、及时地向消费者告知座位分布与收费政策;
二是保障规则公平,确保购买同等票价旅客享有平等的选座机会;
三是尊重选择自主,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杜绝变相强制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