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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超1600万元网红仍高频直播 律师:平台应对偷逃税主播实施惩戒

2025-12-12 06:35   封面新闻

  针对是公司还是个人偷逃税的问题,周鹏博解释称,税务机关在稽查网红等高收入人群时,会采用“穿透式”监管,即不仅看表面形式,如钱进了哪个公司账户,更看经济实质,即钱最终被谁控制和受益。如果税务机关稽查过程中发现网红设立多个空壳公司、个人工作室,唯一目的就是利用核定征收等政策避税,并将公司资金与个人财产混同,税务机关可以否定这些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穿透”认定收入实质归属于网红个人,从而直接向网红个人追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公司存在偷逃税款行为,税务机关会对公司进行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视情节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公司直接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

  针对网红实控公司偷逃税后直播,周鹏博表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于2022年6月22日联合印发行业规范性文件,强调了网络主播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特别强调了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等。

  周鹏博补充道,2022年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平台及时报送高收入主播信息,并对偷逃税主播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流量、下架商品、暂停打赏功能等。如果平台未履行责任,可能面临约谈、责令整改、罚款,甚至暂停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责编: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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