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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享受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北京银行行长答海报新闻

2025-12-22 14:3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记者注意到,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其中,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足额还清逾期债务是适用于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前提,客户在向银行还款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此,北京银行行长戴炜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他表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金融机构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征信系统报送个人的信贷信息。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发布实施后,我们将继续做好信贷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映个人贷款偿还情况,为征信系统准确识别和处理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提供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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