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猥亵继女案”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人获刑8年 受害者母亲:希望能警示世人
2025-12-29 18:53 红星新闻
近日,“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受害者梅子(化名)的母亲李女士称,该案二审已判决,驳回被告人刘某涛的上诉,维持原判,为终审裁决。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刘某涛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此前报道,李女士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二人曾是再婚夫妇。李女士带着女儿离婚后,与刘某涛同居,后登记结婚,刘某涛曾多次猥亵李女士女儿梅子。2010年前后,梅子小学五年级时,曾清楚地表达过自己被刘某涛猥亵,而后,她将女儿送至生父处居住。2015年,女儿在假期再次来到李女士处,女儿告知李女士,自己再次被猥亵,李女士希望报警,“刘某涛跪下来求我,他写下了承诺书”。
该案于去年11月28日一审开庭,梅子主动出庭,李女士称“她希望能给自己的前半生一个交代”。据起诉书显示,刘某涛否认犯罪事实,曾称书写包含承认猥亵的承诺书是“为了哄李女士高兴”。
今年8月,该案一审宣判,刘某涛获刑8年。李女士向记者确认,除承诺书外,法院最终认定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录音等内容,刘某涛于2015年书写承诺书以前的猥亵儿童行为也被认定属实,“证据都很确凿”。
▲刘某涛手写的承诺书
她曾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刘某涛被判决犯猥亵儿童罪,判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制猥亵罪,判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她向记者确认,刘某涛作为继父这一特殊身份对继女实施猥亵,被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