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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出台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单套最高可补贴8万元

2025-12-30 07:06   大众新闻客户端

  12月29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对日前印发的《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试行方案》)和《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作了解读。

  近年来,烟台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旺盛,但普遍面临二手房交易周期长、交易困难等问题。为盘活存量房产、畅通市场循环、推动城市更新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烟台市本着“政策应出尽出、给予换房人最大支持”“市场化推进”的原则,制定出台了这两项新政策,试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试行方案》明确了“收旧换新”“卖旧换新”和“拆旧换新”多种模式。“收旧换新”一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居民)二手房,销售其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销售所得资金可用于抵顶换房人新购商品房房款。二是各类企业作为第三方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的二手房,销售与该企业签订“以旧换新”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市级已确定蓝天城投集团下属企业“烟台市城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收旧主体,莱山、福山、黄渤海、莱阳也明确了收旧主体,鼓励更多区市、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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