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7岁以上残疾儿童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康复服务
2025-12-30 16:5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残联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沈晓勇表示,此次新修订出台的《办法》,分年龄段进行差异补贴、接续救助,是贯彻《办法》“救早救小”“应救尽救”原则的关键举措,也是《办法》修订的一项核心内容。对0-6岁这些小龄残疾儿童,主要以提供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为主;对7岁以上这些稍大一些的残疾儿童,根据评估情况提供机构内集中或“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

从提高康复救助质效考虑。残疾儿童康复是一项抢救性工程。现代医学证实,0-6岁是残疾儿童功能恢复和代偿的黄金期,坚持“救早救小”,通过早期科学的康复干预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核心目的是进一步提升这些儿童康复训练成效,将公共资源更多更精准地投入到康复效益最显著的阶段,为残疾儿童未来融入社会奠定最优基础。
从满足儿童多元化需求考虑。残疾儿童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康复需求也随之变化。康复的最终目的是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分年龄段救助就是坚持以残疾儿童为中心,立足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而做出的改变。比如,7岁以上的残疾儿童,为他们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兼顾康复训练与日常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向成年期过渡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