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第一天要求员工转岗,第二天将其辞退,合法吗?

2026-01-01 07:16   工人日报

  第一天通知员工转岗,第二天就要求其离职,公司的这一操作是否合法?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获悉了该案的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公司在没有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的情况下,在要求其转岗的次日通知其离职,该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案涉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8万元、工资差额1.7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19日,小方入职某公司从事软件测试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表示,小方入职后存在拒绝工作安排等行为。此外,因认为小方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向小方下发了《转岗通知书》,但其拒绝接受。

  “我是测试技术人员,与客户沟通不是我的本职工作。”小方表示,因他未接受公司安排的客户沟通工作,加上供应链项目测试时间较长,公司便以他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要求其转岗至“现场运维岗”,次日又向他发出《离职通告》。小方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小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8万元、相关工资差额等。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公司辩称,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和经营需要调整小方的工作岗位。公司提出,小方多次拒绝公司安排的正常工作,且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多次引发客户负面反馈。上述事实足以证明,小方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有权将其解雇。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