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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噪声困扰10余年,村民状告陕西交控集团一审获赔3万元

2026-01-06 06:34   红星新闻

  因为高速公路的噪音问题,陕西安康的龚先生将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白泉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龚先生今年64岁,家住安康市下辖的旬阳市金寨镇权口村,他家离十天高速只有20多米远。自从2011年十天高速通车,奔流不息的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影响龚先生一家已有10多年。

▲龚先生家门前的高速公路。图源受访者

  龚先生曾就此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得不到解决。2024年10月28日,龚先生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白泉分公司,要求对方立即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消除噪声污染,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和因维权产生的经济损失等费用。

  去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责令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白泉分公司赔偿龚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0元。今年1月5日,龚先生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一审的赔偿金额并不满意,目前已经提交上诉请求。

  男子称受高速路噪声污染

  时常心急、心慌、心堵

  红星新闻记者从龚先生处获得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09年十天高速项目开工,2011年高速路建成通车。此时龚先生发现其居住的房屋距离高速路栅栏外缘仅20多米远,路通之后噪声较大,严重影响其一家人生活。龚先生向有关部门反馈后,被告知“不在拆迁范围内,暂时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此后如存在问题再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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