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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出台新规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管

2026-01-06 16:30   大众新闻客户端

  国家药监局今天(1月6日)发布公告,加强上市药品委托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义务和责任,督促委托生产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共同履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公告》主要包括强化受托生产企业责任、加强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和其他事项三个部分的内容,并以附件形式对《药品受托生产意见书》申请资料、出具要求和出具模板予以明确。

  1

  强化受托生产企业责任

  《公告》明确了受托生产企业的总体要求及应当具备的条件,强调受托生产企业接受委托前应当对持有人及受托生产产品进行评估,并进一步细化了受托生产企业在技术转移、风险防控、质量管理体系衔接、质量信息沟通、共线生产管理、变更管理、留样和稳定性考察、产品放行等方面的要求。

  2

  加强受托生产监督管理

  《公告》明确了委托和受托药品生产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及委托生产许可时限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无菌药品等高风险产品委托生产、长期停产品种恢复生产等管理要求,要求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药品委托双方企业关键人员履职能力的考核评估、依据风险强化检查和抽检、做好跨省监管协作和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3

  其他事项

  明确《公告》发布后的执行和整改要求;明确支持鼓励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等委托生产,鼓励委托双方采用生产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鼓励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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