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准则,做表率——山东威海司法漫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2026-01-16 15:58 法治威海
近日,司法部正式发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为四大核心原则,细化为“十个严格”的行为规范,为行政执法人员立起了清晰的行为标尺,也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更稳定的法治预期。
一、严格遵循职权法定。

严禁无权执法、越权执法、无证执法、借证执法。严禁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执法。
二、严格做到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确保执法到位。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严禁该查不查、有案不立、压案不办、超期办案、拖延执行。
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执法。

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严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截留、坐收坐支、私分或变相私分、占用、挪用所收取的费用或罚没财物。
四、严格做到公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