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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防出台“免罚清单”,为企业提供“容错空间”

2026-01-16 17:11   大众新闻

  消防执法如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一份新出台的细则给出了答案。

  近日,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其亮点在于设立明确的“免罚清单”,完善从轻与减轻处罚情形,为行政执法注入更多人性化考量。此举为社会经营主体,特别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和“容错空间”。

  明晰“免罚清单”,为企业提供“容错空间”

  《实施细则》最受关注的变化之一,是在国家消防救援局15项不予处罚事项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增加了14项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为初次、轻微且及时纠正的消防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容错”空间。

  “我们调研发现,不少社会单位并非主观漠视消防安全,而是对消防标准规范的理解不到位,或受限于技术、资金,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上存在瑕疵。一旦受罚可能影响经营信心。”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陈兵介绍,《实施细则》中设置了不予处罚清单,主要分为三类: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1月12日,在枣庄滕州市的一家酒店内,消防监督员顾兴与解军舰正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酒店三楼两个应急照明灯无法点亮,一个烟感探测器显示故障。但在故障点位旁,具有清晰的“设备故障,正在维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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