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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

2026-01-17 08:02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刘宏蕾 济宁报道

  1月16日,记者从济宁车管所了解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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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 杨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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