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新能源汽车必须“车电一体” 新规背后有何考虑?
2026-01-17 19:56 新华视点微信公号
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在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处理的基础上,制造出新的电池产品,应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梯次利用”电池。
王鹏介绍,目前市场上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有符合所应用领域质量标准要求的,也有不符合的,导致一些企业和消费者难以判别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我们在此次制定管理办法过程中,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强调不论以任何方式生产的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由此,为了消除企业和消费者可能存在的认识误区,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而是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以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既可以避免潜在安全环保风险,也能满足电池产业对原材料的迫切需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进峰在会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表示,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的实施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部分企业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从产业全链条来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
如何打通管理堵点卡点,推动各环节主体落实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遵循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