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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已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

2026-01-19 09:37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张婕 日照报道

  1月13日,《东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全流程,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与管护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夯实“齐鲁粮仓”根基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东港区已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此次办法制订是以农业农村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在前期试行版基础上修订完善,于法有据且贴合东港区实际。

  办法共八章四十条,涵盖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建后管护等全过程。在资产管护方面,新增“项目资产移交”章节,构建“规划—实施—验收—移交—管护”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计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强化技术服务与监督审计;推动管理主体下沉,确定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等为项目法人,明确项目调整的刚性约束;明确灌排、道路、防护等6类移交设施范围,规范“区—镇—村”三级移交流程。

  针对群众关心的管护资金问题,东港区已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工程管护需要,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给予补助,统筹涉农资金,优先保障管护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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