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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两地官宣!器官捐献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与广东省汕尾市先后出台规定,将人体器官捐献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

  甘肃省定西市

  为深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西市红十字会积极探索创新捐献激励机制,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见义勇为协会,共同出台《关于健全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器官捐献激励保障机制的通知》(定红发〔2025〕31号),明确将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与遗体器官捐献行为正式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

  《通知》明确规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凭中华骨髓库与甘肃省红十字会颁发的捐献荣誉证书、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凭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颁发的捐献证书,可向所在市、县(区)见义勇为协会申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实现荣誉申报和政策落地的无缝对接。

  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由市、县见义勇为协会授予“见义勇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称号,遗体器官捐献者评定为“见义勇为(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称号,其家属同步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功捐献者,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同时,红十字会积极推荐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参加省、市总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全面实现精神激励与身心关怀相结合。

  此举充分彰显“捐献即是善举、捐献就是见义勇为”的社会价值导向,是对捐献者无私奉献精神的高度认可,有助于营造崇尚捐献、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广东省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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