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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有调整!2026年1月起,泰安市将不再设置5.5%的缴费比例

2026-01-22 08:56   望岳新闻

  望岳讯 为适应医疗保障制度发展需求,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26年1月起,我市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将不再设置5.5%的缴费比例,参保人需在7%和9%两种比例中进行选择。

  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与待遇来看,除7%的缴费比例不建立个人账户外,两个缴费比例享受待遇一致: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住院报销待遇、生育医疗费待遇,且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缴费比例。

  记者:杨文洁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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