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涉案人员被行政处罚
2026-01-23 15:2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杨玉莹 日照报道
近日,莒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平台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违法人员张某为博取关注,故意歪曲事实,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络空间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网络谣言作为附着于网络空间的“毒瘤”,其危害不容小觑。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会逐步消解社会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基础,破坏清朗、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其负面影响广泛而深刻。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的处罚于法有据,彰显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活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坚定决心。
警方提醒: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1.识别:优先核查信息来源,警惕非官方、无署名、带夸张情绪的内容;对AI生成的图片、语言、视频,重点看是否有合成痕迹或官方标识。
2.应对:不转发、不评论、不扩散,避免成为谣言传播节点;发现存疑信息,通过官方辟谣平台、权威媒体进行交叉验证。
3.举报:若确认是谣言,在平台内直接举报,或向公安部门反馈,留存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