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物保护新规落地:至少每五年核定公布一批省级及以下文保单位
2026-01-25 18:27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 报道
1月25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创新规定至少每五年核定公布一批省级及以下级别文物保护单位。
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推动构建文物工作新格局。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海关、海警、消防救援机构等职责作出具体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研究、活化利用等活动。强化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保障与监督,建立全省统一的文物资源数据信息平台,推动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