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景区附近雪豹伤人,律师解读:游客若有重大过失,损失需自行承担
2026-01-26 06:23 潇湘晨报
梳理近年类似案例可见,野生动物伤人事件的责任认定已有明确司法指引。在2025年云南丽江黑熊袭人案中,法院经审理认定景区未设置有效隔离防护设施,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令景区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而在2024年四川黑熊闯入民宅伤人事件中,当事人为保护家人安全不得已击杀黑熊,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认定该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情形,当事人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从国家林草局官网查询到,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被列为易危物种。在新疆,雪豹被列为需要实施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之一。这种动物通常机警敏捷,对人类和车辆保持高度警惕。目前,新疆富蕴县相关部门已加大事发区域安全巡查与宣传教育力度。(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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