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恶意退货:别让电商红利沦为失信温床
2026-01-26 08:30 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幼儿园
苏欣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制度设计,本是电商行业给予消费者的信任背书,是平衡买卖双方权益的善意纽带。可如今,这一便民政策却被部分人钻了空子,异化为“免费试用、用过即退”的套利工具,恶意退货的歪风正在消解电商生态的公平底色。
直播间抢购的大牌口红试色后原封退回,网购的露营装备露营结束后带着泥沙寄回,甚至有人批量购入节日礼品,过完节便以“不喜欢”为由全额退款——这些看似“精明”的操作,实则是对规则的公然滥用。更有甚者,将正品调包为假货、寄回空包裹,或拆除商品配件后申请退货,把商家的诚信经营当作可以随意收割的“韭菜”,这种行为早已超出合理维权的范畴,沦为赤裸裸的失信投机。
恶意退货的危害远不止于商家的直接损失。个体的投机取巧,会引发连锁反应:商家为覆盖损失被迫抬高商品定价,让合规消费者为少数人的失信买单;平台为规避风险收紧退货政策,导致真正有维权需求的消费者维权成本增加;更催生了职业“薅羊毛”产业链,有人专门传授退货套利技巧,让失信行为规模化、职业化,严重扰乱电商市场秩序。
值得警惕的是,恶意退货绝非“法不责众”的小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消费者退货需保证商品完好,虚构退货理由、恶意调包等行为,已涉嫌违约甚至诈骗。此前某地法院判决的“职业退货人诈骗案”中,当事人因多次买真退假获利十余万元,最终获刑并退赔,这正是对失信者的明确警示:权利的行使有边界,规则的善意不容亵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