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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典型案例:福建某市市监局避重就轻作出不当行政处罚

2026-01-29 16:04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报道

  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福建某县级市市场监管局在一起同时涉及食品安全和广告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中,避重就轻,未对网络平台经营主体的核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不当行政处罚决定。对此问题,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通过“闽执法”平台案卷信息,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认为案件存在法律适用问题。由于案件具有典型的行业特点,专业性较强,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案件办理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过对案件案情进行分析、复盘,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与市市场监管局一致认为: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对于普通食品宣传治疗功效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适用广告宣传及专利权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定性错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当事人提供的广告费用票据未调查核实即予以采信,影响违法情形认定;存在对涉案其他食品安全行为未全面核查处置等问题。

  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的指导推动下,2025年5月,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第18条有关规定,向该县级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决定书》,要求其启动纠错程序,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同类案件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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