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宁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公布
2026-01-31 09:59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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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尹荣耀 济宁报道
1月30日,济宁市商务局发布2026年济宁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的所有人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且直至最后一次转让前一直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转让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二)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新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三)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济宁市内开具,相应《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山东省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