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一文划重点
2026-02-06 20:59 央视新闻客户端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具体有哪些相关活动?《通知》提到: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由于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的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通知》首次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在境内开展RWA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此次,《通知》还明确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的概念、内涵,并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业务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以及分布式账本或者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成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权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