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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肇事逃逸被罚1500元 律师:顶包助理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或已超追责时效

2026-02-08 21:29   红星新闻

  近日,演员金晨驾车发生车祸后离开事故现场,其助理自称为车辆驾驶者一事引发关注。浙江政务服务网最新公布的对金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金晨被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8日,相关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金晨助理徐某青此前谎称自己为驾驶员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以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交警通报:

  金晨交通肇事逃逸被罚款1500元

  有网友质疑为何没有对助理进行处罚

  据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1月30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2025年3月16日中午11时许,金晨驾驶车辆途经柯桥湖塘街道一路段时,为避让路上窜行犬只发生单车事故,造成车内3人轻微受伤,及驾驶车辆、道路路牌、村居围墙受损。事故发生后,金晨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打车直接前往上海一医院检查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交警调查中,徐某青谎称自己系驾驶员,民警经初查判断为单车事故,未发现异常情况,遂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金晨此后发布微博表示,“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我未能做好表率”。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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