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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安:抵制网络谣言 拒绝网络暴力

2026-02-11 16:54   文登公安

  案例一:

  近日,网民马某为博人眼球,吸引关注,在某网络平台中发布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网民宫某因与丁某在工作上产生矛盾,于是在丁某发布的网络平台作品评论区发布关于丁某的负面评论,并进行诽谤,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宫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条信息的传播都应建立在真实和责任的基础上。轻信与随意转发,很可能无意中成为谣言扩散的媒介。谣言止于理智,更止于每个网民自觉抵制的行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责编:刘 爽
审签:郑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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