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由滨州市档案馆联合邹平市档案馆进行档案公布。档案史料来源于邹平市档案馆馆藏邹平县经济委员会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邹平县经济委员会和邹平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90年9月13日,题名为《关于转呈山东邹平碧云洞优质矿泉水开发公司与澳大利亚南北能公司合资经营矿泉水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相关背景:
1990年9月13日,邹平县经委和经贸委向惠民地区提交这份项目建议书的报告之后,1990年9月19日,惠民地区经委、经贸委及中国银行滨州支行以(90)惠经技改字第246号文件初步批准了项目建议书,同意设立合资企业并明确了投资、产能、外销比例(50%)、原料供应及合资期限(15年)等基本框架,并要求后续编制及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