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元奢侈品被女儿9300元贱卖,谁的错?
2026-02-24 19:22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近日,湖南长沙一名15岁女孩为更换新手机,将家中总价值13万元的名牌手表、背包等奢侈品以9300元的价格出售,引发广泛关注。据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2月23日报道,女孩将其中包括一块价值46200元的卡地亚手表以2000元售出,一款价值29500元的迪奥包以1500元出手,一块价值12500元的浪琴手表仅卖得850元。
女孩家长丁女士对如此悬殊的交易价格提出质疑,认为该奢侈品回收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对此,涉事平台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记者,相关科室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图片来源:风芒新闻
面对这样一桩明显赔钱的买卖,家长的质疑确实不无道理。有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15岁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高价奢侈品的真实价值已超出其认知水平,交易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等状况并不相适应,属于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因监护人拒绝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
此外,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意味着,从法律角度来说,涉事平台应当返还丁女士的奢侈品,或者折价补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