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起,河南省医保门诊特定药品支付标准优化“更新”
2026-02-25 09:43 中原网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全省医保参保人员用药负担将进一步减轻。今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今年起,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支付标准优化“更新”,新增6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药管理范围,既往295种特药药品规范整合并同步调整部分药品支付标准。
新增6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药管理
据介绍,门诊特定药品(简称“特药”)旨在保障医保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河南省将用于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的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较高、适于门诊治疗的国家谈判药品作为特药并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门诊特定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与“双通道”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获取所需的特定药品,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
新的一年,为更好满足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等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河南省决定对全省门诊特定药品相关支付标准进行规范和明确。具体来说:自2026年1月1日起,将2025年国家谈判药品目录中布西珠单抗注射液等66种药品纳入河南省特药及“双通道”管理范围;将贝那鲁肽注射液等7个药品调出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管理;同时结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备注调整情况,对既往纳入特药管理的295个药品进行整合,并同步调整部分药品支付标准,相关支付标准全省统一执行。
特药限额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