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启用关注名单制度,意味着什么?
2026-02-26 06:17 玉渊谭天
2026年2月24日,我国商务部连续发布2026年第11号、第12号公告,依法将40家日本实体分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并同步出台针对性出口管制措施。
这是今年1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后,又一次出手。
目的中方也说得很明确。商务部指出,此次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制止日本“再军事化”和拥核企图。
与此同时,要注意,依法列单行为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相关措施仅适用于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实体无须为此担忧。
而与上述诚信守法日本实体依法开展正常贸易的中国实体及境外实体,也可继续保持正常商业合作。
中国依法列单,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合法,且正当。
如何看待中国商务部此次措施?谭主跟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纪文华聊了聊。其中,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
其一,首次启用关注名单制度,开启我国出口管制精准治理新路径。
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最终用途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将有关进口商、最终用户列入关注名单。”
此次将斯巴鲁株式会社、东京科学大学、富士航空、三菱材料等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是上述条款的首次实际适用,具有重要的制度示范意义。
关注名单的逻辑很清晰:通过强化审查和风险评估,对最终用途不明、存在潜在军事风险的实体实施精准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