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
2026-02-26 10:48 鲁祖轩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现就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制定如下措施。
一、构筑新兴领域人才集聚强磁场
1.大力集聚战略引领型人才。对重点用人单位引进顶尖人才,实行“直通车”快速引进落地机制,支持高校院所优先与企业联合引进。泰山人才工程、省级科技项目优先支持领军人才、青年人才组建团队申报实施。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首席科学家制度。深化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对新当选和仍在科研一线的两院院士团队给予稳定项目支持。
2.大力引育新兴未来领域人才。实施新兴领域学科专业超常规建设行动,推进人工智能学院、集成电路学院、量子技术学院布局,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实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人才专项行动,面向全球靶向引才。在泰山人才工程中通过设立专项、单列申报名额和遴选指标等方式加大对战略新兴领域支持,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加注重新兴未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