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120未及时搬抬老人延误抢救,急救中心被判赔17万余元”最新:家属已收到赔偿款

2026-02-27 19:41   红星新闻

  “85岁老人五楼急救,120拒抬延误40分钟后送医离世”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去世老人家属冯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2月27日下午收到了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赔偿款17万余元。(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20抵达40分钟后病人才上救护车,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急救中心被判赔17万余元 急救搬抬如何破局?|红星深度)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深夜,山西阳泉85岁陈女士突发胸憋呼叫120,救护车抵达后,医护人员拒绝协助家属将老人从五楼抬下。家属认为,现场5人(家属、保姆、2名医护、1名司机)本可合力转运,但其恳求并提出酬谢仍遭拒绝。等待期间老人病情恶化,最后一名医护与家属两人合力将老人搬抬下楼,随后送医抢救无效离世。

▲陈女士生前所住小区的步梯

  家属称,从救护车抵达,到老人被抬上救护车,延误达40分钟,而小区到医院车程4分钟。家属随后起诉急救中心。司法鉴定显示,急救中心存在心律失常处置不当、未及时搬运、心肺复苏不规范等过错,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家属17万余元。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