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民办中学教师报考其他单位被开除 律师解读:校方或涉嫌违法
2026-02-28 11:22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张卿彬 报道
近日,三亚一所民办中学教师因利用休息时间备考其他单位,被校方以违反学校制度、损害学生利益为由开除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用人单位是否涉嫌违法、教师的择业权利等问题在网络引起热议,2月27日,律师向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HaibaoNewsSw)就此事做出了解读,称校方开除行为涉嫌违法。
“禁考条款”涉嫌违反劳动法规定
三亚市教育局证实事件属实,称该教师此次考试未被录取,校方通过公开渠道查到其考试成绩后作出开除决定,目前教师已申请劳动仲裁。在三亚市教育局随后发布的官方通报中,确认该争议已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且正在审理中,教育局将全程关注进展。
针对此次事件的核心法律争议,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叶儒璋律师结合现有信息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校方的开除行为大概率涉嫌违法,相关限制条款亦可能无效。
对于校方以违反该条款为由开除教师的行为,叶律师指出,该解除行为不具备合法依据,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方面,“禁考条款”本身违反劳动法规定而无效,校方以此作为解除依据缺乏合法前提;另一方面,若涉事教师仅报名考试、未建立新劳动关系、未影响教学、未造成实际损失,校方将其认定为“严重违纪”属于过度扩张管理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若校方未履行通知工会、书面送达等法定程序,同样构成违法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