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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潮评 | 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润泽民营经济沃土

2026-03-12 11:47   

  特约评论员 吕孟一

  前不久,《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部为企业“撑腰”的地方性法规,将山东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与呵护推向了新的高度。从“要素支持”的专章保障,到“公平竞争”的制度设计,再到“权益保护”的刚性约束,一系列条款的落地,不仅仅是纸面上的文字,更是山东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注脚。

  民营经济是山东发展的底气所在、潜力所在。如果说民营企业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蓄电池”,那么优良的营商环境就是为其持续赋能、保驾护航的“充电桩”。过去我们常讲“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这颗“定心丸”的核心,不在于一时的政策红利,而在于稳定的法治预期和公平的市场规则。此次出台的条例,恰恰瞄准了这样的靶心:无论是坚决破除市场隐性壁垒,还是细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抑或是将“鲁执法”平台等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其本质都是在做一道“减法”和一道“加法”——减掉束缚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加上服务企业成长的机会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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