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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小学今年起实施春秋假 每次2~3天 可与节假日连休

2026-03-13 06:18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近日,重庆市教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正式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全市中小学将全面实施春秋假。根据安排,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分别设在4~5月和11月,每次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

  小学、初中错峰放假 各区县自主决定时间

  《意见》明确,春秋假实施遵循“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统筹安排”原则,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气候特点、教学规律、群众需求和社会活动统筹确定,由区县教育部门报属地政府同意后发布具体实施时间。

  春秋假重点在小学、初中错峰安排,鼓励有条件的高中试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假期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内容,鼓励家长带领孩子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参与、生态保护、红色教育、国防教育、非遗传承、博物馆参观等户外活动。

  严禁布置作业和考试

  学校不统一组织研学

  为了让学生真正放下负担、轻松休假,《意见》出台四条“严禁”要求,防止假期“变味”。

  严禁布置书面作业。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家庭作业。

  严禁返校即考试。严禁学生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保障假期质量。

  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避免“内卷式”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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