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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部门联合发通告:联合收割机等跨区作业凭证出高速免交通行费

2026-03-13 10:49   舜网-济南时报

  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农机跨区作业对提高农机利用率、加快作业进度、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丰产丰收具有重要意义。3月12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为保证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开展,提高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作业进度,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安全生产,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通告表示,凡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经营者,可持正式驾驶证、操作证,到所在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免费领取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加盖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公章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一机一证,全国范围内使用,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凭《作业证》且通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免交通行费。安装ETC的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预约通行高速公路,凭《作业证》且通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免交通行费。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后,在2026年5月1日到6月30日、9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依托ETC系统暂免征收省内路网(即本省收费站入、本省收费站出)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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